行政执法人员应按规定佩戴执法徽章,具体规范如下:
执法徽章是执行行政执法任务的凭证和标志,执行公务时必须佩戴
佩戴位置应规范,党徽应置于胸号正上方
不得佩戴与行政执法人员身份或执行公务无关的标志或物品
不同标志不得混戴,应按统一规定佩戴
执法徽章包括肩章、臂章、胸徽、胸号等全套标志,应完整佩戴
执法徽章应与执法制服配套使用,不得与便服混穿
严禁转让、涂改执法徽章,调离执法岗位时应上缴
【推荐阅读】:
我的客户对我说"我知道你公司刚成立,也没有品牌,但我看中的就是你做事踏实",于是我决定老实做人、用心做事,创办自己的品牌;谢谢一路支持我的同事与合作伙伴。
版权所有 苍南县徽章制作厂家 技术支持:苍南县徽章制作厂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