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消防徽的佩戴具有严格的规范和要求,主要依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条令条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》等相关规定。以下是主要要求和注意事项:
一、 佩戴主体
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(包括消防指挥员、消防员)在职在编人员。
通常不包括已退(离)休人员或社会单位人员。
二、 基本佩戴要求
制式服装:消防徽必须佩戴在制式服装(如常服、作业服、礼服等)指定的固定位置。不得在非制式服装或便服上随意佩戴。
规范位置:
帽徽:佩戴于大檐帽、卷檐帽、执勤帽、布帽等制式帽子的中央位置。
领花/领章:佩戴于常服、礼服等衣领的指定位置,左右对称。
肩章/衔章:佩戴于制服肩部的特定位置,用以标识消防救援衔等级。
胸徽/胸号牌:佩戴于上衣左胸或右胸的指定口袋上方,用于标识人员信息、所属单位等。
臂章:佩戴于上衣左袖或右袖上臂外侧的指定位置。
保持端正:所有徽章必须保持端正、清洁、完好,不得歪斜、污损、破损或佩戴仿制、变造的徽章。
三、 佩戴纪律
禁止性规定:
不得在非执行公务或未经批准的情况下,擅自佩戴消防徽外出或出现在不适宜的场合。
不得将消防徽赠送、出售、出租或借给非消防救援人员。
不得随意改变、拆卸或遮挡消防徽。
制服与徽章必须配套穿着和佩戴,不得混搭。
严肃性与象征性:消防徽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标志和象征,代表着职责、荣誉和纪律。佩戴行为本身即是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的体现,必须严肃对待。
四、 特殊场合
执勤、训练、救援现场:必须按规定佩戴相应标识,便于指挥和识别。
礼仪场合(如升旗、宣誓、颁奖等):需穿着礼服并规范佩戴所有徽章,以示庄重。
离职或退出时:应按规定上交或妥善保管,不得继续佩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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